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08-10-07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教研室: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高教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文件精神,现将我院临床教师申报教授、副教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教授、副教授评审条件按省教育厅、人事厅《安徽省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教人【2005】4号文件执行。
2、报送材料按学校要求,同行专家现场听课记录表(每人6份);现场听课评价意见表(每人6份);教案评价意见表(每人6份);以上表格按2个年度,每种表格由3个专家填写,1个专家填写1张。教学总成绩表(每人2张)分年度填写:述职评分表(每人1张)。
教学质量评估表(每人8份),按2个年度,由3个专家填写,1个专家填写1张,每年度汇总平均得分另填1张。另任期教学考核汇总表1份,诚信承诺书1份。破格申报教授任职资格者、学校专题报告推荐者,须到省高评会参加水平答辩。答辩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
请各教研室自行组织考评、专家签名,教研室盖章。
3、申报人员公开述职时间10月15日(星期三)下午3:00, 地点学术报告厅,每人述职时间不超过5分钟。述职评价意见(每人3份)由3个同行专家结合申报人述职报告,综合评议,每人填写1张。
4、论文验证报告由学校图书馆填写,科研处盖章。办理时间:10月6日-9日。
5、《评审表》第9页年度考核一栏由院人事处填写;代表作鉴定意见一栏由学校人事处填写;第10页基层推荐意见一栏由各教研室填写、签名、盖章。《评审表》请到人事处领取,自行打印无效。
6、以上所有表格请申报者到医院网站下载,或到人事处拷贝。
7、各教研室务必于10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送交院人事处,评审费300元,资格证书费10元,1寸照片4张。报送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
8、申报材料公示时间:10月15日-10月20日,地点:院人事处
9、申报材料10月20日前上报学校人事处。
人 事 处
2008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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