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5-04-09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科室: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及大学科技处要求,我院将对省科技厅2015年到期的科研年度重点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我院2013年立项的14项省科技厅科研年度重点项目。
二、验收方式
医院将严格按照省科技厅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原则上采取集中验收或通信验收的方式。省科技厅社发处将组织专家对各项目的验收材料进行审查,不合格不予通过验收。
三、提交材料
1、第一阶段: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以下材料:(1)按照《验收申请表》中的内容要求,将项目验收材料(包括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技术研制报告、经费决算报告、项目任务书复印件和有关附件的合订本)(电子版、纸质版2份);(2)《科技报告》电子版;(3)《承诺书》(纸质版1份,本人亲笔签名,自留即可,备扫描后上传),提交至医院科研处,由医院科研处汇总后报大学科技产业处进行审核;
2、第二阶段:上述验收材料经大学科技处审查、反馈、修改合格后,根据验收会议的要求提交足够的验收材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提交《验收证书》。
四、提交时间
省科技厅定于2015年5月底前开展验收工作,请各项目主持人先按照第一阶段要求自行准备结题材料,具体报送时间待医院科研处通知。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到期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将项目《延期申请》(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报医院科研处,原则上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延期后截止时间为2015年底)。已延期的项目,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科 研 处
2015年4月9日
附件1:验收申请表.doc
附件2:验收证书.doc
附件3 科技报告编写模版.doc
附件4 承诺书模板.docx
附件5.一附院结题清单xls
附件6:验收材料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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