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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09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09-12-11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校研字〔2009〕26号

关于开展20082009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8-2009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奖、助学金种类

1、安科研究生奖学金(以下称“安科奖学金”)

2、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学金(以下称“校奖学金”)

3、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助学金(以下称“助学金”)

二、评选对象

1、奖学金的评选对象:2007、2008级全日制研究生;

2、助学金的评选对象:2007、2008、2009级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只资助自筹经费研究生。

三、评选比例

1、“安科奖学金”按2007、2008级研究生数的8%评选,一、二、三等奖各占1%、2%、5%,奖金分别为人民币1500元、1000元、700元。

2、“校奖学金”按2007、2008级研究生数的20%评选,一、二、三等奖各占5%、5%、10%,奖金分别为人民币1000元、700元、500元。

3、“助学金”按在校全日制自筹经费研究生数的15%评选,资助标准为人民币800元。

四、评选办法

1、“安科奖学金”按照校研字[2005]23号《安徽医科大学“安科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条例》评选,评选比例以此次通知为准

2、“校奖学金”按照校研字[2005]14号《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评选。

3、“助学金”按照校研字[2005]24号《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助学金评选暂行办法》评选。

4、为扩大奖励面,“安科奖学金”和“校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五、评选时间及评选材料

1、各单位须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候选人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学院(年级办)。

2、各项加分材料有效期限截至2009年12月31日。

3、各单位须提供的有关材料(纸质和电子版):①“安科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②“安科奖学金”申请表③“校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④“校奖学金”申请表⑤“助学金”候选人汇总表⑥“助学金”申请表⑦各类证明、加分材料原件⑧公示情况说明。

六、评选要求和评选程序

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按给定比例评选;在职研究生如参与评选,原则上应从严把握,研究生学院对报送人选及材料进行审核;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确定获奖(助)人员名单及等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取消该生受奖(助)资格,同时取消所在单位该项奖(助)学金指标。

评选文件及有关表格可从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upload=rar][/upload]

1、安徽医科大学“安科研究生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2、安徽医科大学“安科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3、安徽医科大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4、安徽医科大学“校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5、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助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6、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