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09-12-14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关于开展2008~2009年度“三好研究生”及研究生奖、助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科(教研室):
根据安医大研究生院文件精神,2008~2009年度“三好研究生”及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活动现已开始。安医大一附院奖学金评选本次同时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三好研究生”评选具体事宜按照校研字「2009」25号文件执行。
二、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具体事宜按照校研字「2009」26号文件执行。
三、安医大一附院奖学金本次评选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9名,三等奖14名,具体评选
标准参照院科「2007」12号文件执行。
四、评选条件:
1、各类奖学金不得重复申报。公费生不得申报助学金,奖、助学金一般不重复申报。
2、欠费的研究生实行一票否决,不予申报。
3、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已见刊);期刊等级以“北图”为准。
4、平均成绩必须在80分以上,否则不得申报。
5、各类证明、加分材料必须附复印件(备查)。加分项目只能使用1次,用过的证
明不得再重复使用,违者取消资格。加分材料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
五、评选材料:
1、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和《汇总表》电子版各1份。表格可从研究生学院或医院网站下载,或到医院科研处拷盘。
六、评选时间:
请各学科、教研室严格按研究生比例进行申报。2009年12月19日(周五)前将候选人材料报送医院科研处,逾期不予办理。
科 研 处
200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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