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信箱
  • 常用电话
  • 搜索
学科科研
当前位置: 引导页> 学科科研> 正文

关于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地方标准 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4-03-25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各科室、部门:

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标准项目的征集、遴选和申报工作。

一、申报方式

(一)市以下单位申报材料经市级卫生健康委审核、盖章后报送省卫生健康委相关业务处室审核(盖章或负责人签字)后,统一报政策法规处。

(二)委属单位,省属医院,相关单位申报材料经委机关相关业务处室审核(盖章或负责人签字)后,报政策法规处汇总。

二、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地方标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2024年安徽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进行申报,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盖章各一份,包括:

1.安徽省地方标准立项申请(第一起草单位盖章,省卫生健康委业务处室审核签字或盖章);

2.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

3.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见附件);

4.安徽省地方标准草案(按照GB/T1.1-2020要求编写,明确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修订标准的,应说明拟修订主要技术内容和对应的条款);

5.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应提供该产品的获批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标准名称应与获批产品相同;

6.申报试验标准应提供起草单位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的与该成果相关的学术论文;

7.项目内容涉及专利的,应提供专利的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起草单位应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列入《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皖市监函〔2022〕197号)附件2《标准明细表》中卫生健康领域省级地方标准的项目优先立项。

(三)申报材料于3月25日下午5点前反馈至科研处一,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ayfykyc@126.com。

附件:

附件1 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1).xlsx

附件2 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