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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医大《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9-03-25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院(系)、所,中心(重点实验室):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19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皖科基奖秘〔2019〕144号)文件精神,我校2019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自即日起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为我校科技奖励主要的授奖渠道。各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坚持择优遴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本年度奖励提名推荐工作。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类别为重大科技成就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提名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重大科技成就奖:候选人原则上应是国家科技奖二等奖及以上或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2. 自然科学奖:主要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主要作者(或是主要学术思想的提出者)。论文专著仅署名国外单位的,不得列为代表性论文专著;论文专著署名同时包含国内、国外单位,且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为国外单位的,须在附件提交国际合作证明;我省学者为非通讯作者的,通讯作者应当提供同意报奖的知情证明;两个及以上完成人联合报奖的,第一完成人应当提供合作关系说明并承诺签名。

根据《改革方案》规定,今年在自然科学奖中试行提名外籍专家可参加省科技奖。外籍专家作为被提名人的,需在省内单位连续任职工作满5年,每年连续在皖从事科技研发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3. 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主要完成单位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两个及以上完成人联合报奖的,第一完成人应当提供合作关系说明并承诺签名;两个及以上单位联合报奖的,应提供单位合作证明。列入主要完成人名单的完成人应实际参与项目研究,并取得相应研究成果。技术发明奖侧重成果的首创性、先进性和技术价值,科学技术进步奖侧重成果的创新性、应用效益和经济社会价值。

4. 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组织)应是在与安徽科学技术合作中对我省科学技术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的境外人员(组织)。生产、经营、招商引资、贸易往来等不在该奖范围之内。

5. 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于2018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项目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8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列入国家或省部以上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6.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7. 2018年度省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19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8. 2018年度经受理评审但未授奖的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项目不得以同样技术内容和材料再次提名2019年度省科技奖。(缓评及异议处理完毕不影响再次提名的项目除外)

三、提名程序

1. 符合提名条件、拟参加本年度奖励提名工作的成果第一完成人,请填写《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资格申报表》(附件1),要求内容真实有效,体现成果先进性。

2. 请有意向者2019年3月29日(本周五)上午9点前前将《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申报表》、《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资格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汇总报送科研处(1553627966@qq.com,联系人:程梦明),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按照提名工作要求,择优申报提名资格。

3. 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向符合条件的提名者发送提名号。被提名项目(人选)凭提名号进入省科技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正式填报提名材料。

4. 提名项目公示。请项目完成人于2019年4月15日前,按照附件3的要求提供公示材料电子版至所在单位,各单位汇总提交至科技产业处。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完成人所在单位非安徽医科大学的,需在所在单位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并提交公示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提名项目推荐。请项目完成人于2019年4月25日前完成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的填写和提交工作,并在项目获推荐后,由系统下载正式版提名书,制作纸质版材料。请各单位于2019年5月2日前将提名材料纸质版汇总提交至科技产业处。科技产业处将按规定日期由系统推荐相关电子版申报材料,并报送纸质版材料。

四、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省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每一项内容的填写及附件的个数、页数等都有其具体规范和要求,请各项目完成人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约4月5日开始),下载并仔细阅读提名书填报说明和系统使用说明,在线填写、提交提名项目。

提名书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多个单位(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数量应严格按照《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填报。项目完成单位应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单位名称以法人机构审批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五、提名材料要求

1. 提名书主件的纸质版应为网上填写完成、提交提名后下载打印。提名书主件所填内容应与附件中各类佐证材料有相互对应的印证关系。

2. 将下载打印的推荐书主件与纸质附件材料合订成册。一式两份,其中原件1份,按照可拆卸方式装订成册(建议用可拆卸塑料封皮夹),彩色复印件1份(胶状成册)。合订材料不需另加封面(推荐书首页即为封面)。原件、彩色复印件一律采用A4规格的单面复印件。

五、其他

1. 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联系人:姚宁广 0551-65370067;金碧琼 0551-65370017

2. 科技产业处联系人:程凡,联系电话:65161057,邮箱:cf10366@qq.com。

IMG_256附件1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资格申报表.docxIMG_257附件2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资格申报汇总表.xlsIMG_258附件3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公示内容.docx

2019.3.22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