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21-03-30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各位同学: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安徽省委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皖教学〔2021〕1 号)《关于评选上报 2021 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的通知》(皖教秘学〔2021〕7 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2021 届毕业研究生(不包括延期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理想信念坚定。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学习刻苦,按时修完全部学业,成绩优异,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一般应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全面发展,在每学年综合素质评定中,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成绩均在85 分及以上,且无扣减分。毕业生科研能力比较突出,具有较强的实践与创新能力。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热爱劳动,崇尚美德,关心他人,乐于奉献。
(二)优先条件,即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在校期间多次获“三好研究生”“优秀党员”“优秀研究生干部” “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或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除外)的学生;
2、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学科竞赛、体育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重大赛事活动中,获得突出成绩或荣誉、奖励的学生;
3、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以及具有创业意识并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
(三)直接推荐条件
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得到社会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对于直接推荐的毕业生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把关,提交考察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
三、名额分配
品学兼优毕业研究生指标共15名。
四、评选程序
1、系统填报。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 奖助工作-优秀毕业研究生”中如实填写,全部完成后点击“提交”,并联系导师、教研室完成审核。
2、纸质材料:①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一,须正反打印,学生只需写到“本人签名”处即可,签名处须手写。),一式三份;②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附件二);③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学生所获奖学金及“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不需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其余奖励均须附支撑材料复印件,文章需提供全文复印件)。
3、所有系统、电子版、纸质版材料请在3月31日前提交,逾期不候。电子版请发送至yfyygbszb@163.com,纸质版请交至医院研工部思政办(行政楼4楼)。如有疑问请咨询62922831叶晓艺。
附件一: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x
附件二: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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