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22-09-28点击量: []次 编辑: 人力资源部 作者:
各申报人员:
根据省卫健委的要求,申报人员使用申报条款“具有较强的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疑难危重疾病的防控、诊治技术或护理能力,得到同行专家公认(骨干第11条、杰出或青年江淮名医第12条)”作为申报条件的,需在个人申报、陈述理由及提供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经过同行专家评议认定推荐。
请需要使用上述条款作为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填写附件中的评议表并请2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并签字,专家要求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签字后的材料请于2022年9月30日上午8:30前送至医院人力资源部或将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yfyrsc@126.com。未提交该项材料人员视为不使用本条款作为申报条件。
为方便及时通知各位申报人员有关事宜,请申报人员通过扫描下面微信二维码加入医院申报群。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2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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