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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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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安徽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10-27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各科室、部门:

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3年安徽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23〕430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安徽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人民群众卫生健康实际需求为导向,开展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健康促进等新技术、新产品以及公共卫生措施与管理策略的创新性、应用性研究,促进医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提高全省防病治病水平和医疗卫生整体服务能力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研究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三年。

三、资金来源

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制度,经费来源包括财政支持和基金会支持两个渠道。财政支持项目经费包括省财政拨付的专项经费和项目单位匹配经费两部分,基金会支持项目经费包括安徽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安徽省癌症基金会支持专项经费和项目单位匹配经费两部分,项目单位可按照1:2配套(全额拨款单位视情配套)。有企业共同参与申报的项目,参与企业可按照项目中财政或基金会支持的专项经费数量2倍以上予以配套。

四、项目设置

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面向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和委属相关单位,引导和支持临床创新性研究与应用性研究,重点针对我省常见病、多发病开展临床应用研究或应用性基础研究,以临床应用研究为主,分为财政支持项目和基金会支持项目两大类。

(一)财政支持项目

财政支持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1.重点项目(含揭榜挂帅)

围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的重大需求,重点支持临床诊治关键技术突破、常见多发疾病防控、重大传染病防控、医药健康产品研发、新型主动健康技术和应用基础研究;重要公共卫生防控策略优化以及新型医疗服务模式创新;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等方面。

重点项目拟立项60项,每项省财政专项经费支持20万元,各推荐单位按照不超过分配指标数的40%推荐。

2.一般项目

围绕疾病防治、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医药研发和临床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开展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健康促进和综合管理等方面开展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模式和应用性研究,以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成果转移转化等市场应用前景的技术产品研发。已获国家药监局批准且有企业出资开展的药物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知识产权已完全或部分归属于企业的项目除外。

一般项目拟立项120项(含市县30项),每项省财政专项经费支持10万元。

3.青年项目

本类项目突出对青年人员科研能力的培育作用,鼓励卫生健康领域优秀青年骨干自由探索,开展基于疾病防治技术的自主选题研究为主的科学研究项目,培育青年骨干科研攻关与团队组织能力。

青年项目拟立项114项(含市县40项),每项省财政专项经费支持5万元,各推荐单位按照不低于分配指标数的20%推荐。

(二)基金会支持项目

1.省人口健康基金会齐鲁肿瘤专项

齐鲁肿瘤专项面向全省三级(含)以上医院,重点资助肺癌、肝癌、乳腺癌、消化道肿瘤、妇科肿瘤、血液肿瘤等我省居民常见多发肿瘤,结合临床实际需求,开展疾病发病机理、精准诊断治疗(含放射治疗)、药物创新研究等相关研究。

齐鲁肿瘤专项拟设立重点项目8项、资助经费10万元/项;一般项目54项、资助经费5万元/项。

2.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安未来乳腺癌专项

“安未来”乳腺癌专项面向全省三级(含)以上医疗机构及委属相关单位从事乳腺癌防治工作的科研人员。

“安未来”乳腺癌专项拟立项6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项。

3.省人口健康基金会恒瑞创新药物研究专项

恒瑞创新药物研究专项面向全省三级(含)以上医疗机构及委属相关单位,围绕肿瘤、糖尿病、麻醉与重症、免疫疾病、临床药学等领域由研究者发起的小型单中心或多中心临床研究课题。

恒瑞创新药物研究专项拟立项重点项目30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项;一般项目40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项。

4.省癌症基金会肿瘤防治专项

面向全省三级(含)以上医疗机构及委属相关单位,围绕肺癌、结直肠癌、上消化道癌、肝癌、女性乳腺癌和宫颈癌的防治研究。

安徽省癌症基金会肿瘤防治专项拟设立一般项10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项。

五、优先支持方向

(一)财政支持项目

主题1:生物安全监管预警防控体系建设(揭榜挂帅)

研究如何建立生物安全监管预警防控体系,开展基于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的研究,智能化的生物安全风险识别、风险分析、

风险评价和风险防控等预测预警风险防控技术研究。

主题2:重大传染性疾病与公共卫生关键技术研究

1.围绕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鉴别、诊断、诊疗及防控,开展不明原因新发病原体快速识别、快速检测、监测预警和疾病流行途径研究;支持传染病标志物研究,开展非培养依赖的微生物组及生物信息学分析,支持基于微生物组的宿主调控研究。

2.新冠肺炎、甲流等、结核、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检测、诊治关键技术、并发症(后遗症)和疫苗开发、评价等研究。

3.中医药防治重大传染病的救治方案、中药复方等研究。

4.围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研究。

主题3:重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技术研究

1.针对我省高发的恶性肿瘤如肺癌、胃癌、乳腺癌、肝癌、结直肠癌、食管癌、宫颈癌、甲状腺癌、前列腺癌等,开展早期筛查、精确诊断、精准治疗等关键技术,开展中、西医临床创新性研究,指导临床诊疗策略不断优化;基于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等新技术的肿瘤精准医学研究。

2.针对心脑血管疾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免疫系统疾病以及代谢性疾病等重大慢性疾病开展中、西医临床应用性研究,聚焦诊疗关键技术及流行病学研究,探索建立相关疾病科学、规范、长期诊疗管理方案。

3.围绕急诊急救加强院前急救的关键技术研究。

主题4:重点人群疾病防治技术研究

1.围绕女性重大生殖内分泌代谢性疾病、妊娠期并发症、分娩期并发症等,开展生育全周期重点疾病的诊治新方法、新技术的临床研究,基于大数据的重大出生缺陷风险预测与预警,突破辅助生殖、遗传性疾病及出生缺陷防治、子代健康风险评估等关键技术。

2.围绕婴幼儿和青少年生长发育、心理卫生和健康管理等健康监测、干预与促进技术研究;儿童青少年近视的早期识别与防控综合策略研究。

3.围绕主动健康和老龄化科技应对,建立认知功能减退性疾病的早期预警体系,开展健康失衡状态的动态辨识、健康风险评估与健康自主管理等关键技术研究,研发针对常见慢病、重症康复、脑卒中、老年人生理功能衰退的干预、康复、监测等适宜性技术及产品。

主题5:人工智能与智慧医疗健康交叉应用研究

1.围绕多模态、多组学、跨尺度的生命医学成像需求,开展超高场MRI系统、全数字PET、高性能光/声成像系统、超分辨成像系统等高端成像设备的自主开发,以及高分辨率、高灵敏度成像技术的创新研究。

2.采用深度学习技术,围绕海量成像数据开展高效处理与分析研究,搭建生命系统多组学三维数据分析算法库和工具平台,实现影像、临床、病理等诊断信息的自动分析,构建人工智能辅助下重大疾病诊断新模式。

3.基于新型成像和智能分析手段,探索人脑发育等生命活动的基本规律,以及神经退行性疾病、肿瘤等重大疾病的发生发展机制,实现基于新型成像和人工智能技术的精准医学研究。

主题6:临床输血新技术研究

1.自体输血新技术及患者围术期血液管理的基础研究及临床应用;

2.血液治疗技术基础研究及在临床应用,包括血浆置换、抗体吸附等技术研究,血小板、红细胞等输注无效原因分析及治疗策略以及输血不良反应、临床大出血救治等基础研究。

3.输血新技术中方法学研究,包括稀有和疑难血型的分子生物学检测、红细胞深低温冷冻保存、血液病毒灭活、器官移植配型和抗体检测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以及新发再发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基础研究和临床诊断。

(二)省人口健康基金会齐鲁肿瘤专项

主题7:针对我省高发的恶性肿瘤如肺癌、乳腺癌、消化道肿瘤、妇科肿瘤、血液肿瘤、肝癌、肾癌等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研究,如骨髓抑制、恶心呕吐、血小板减少症、骨相关事件中的预防与治疗临床研究;肺癌靶向药物ALK抑制剂、乳腺癌靶向药物CDK4/6抑制剂的临床研究;肿瘤领域抗血管生成药物、化疗药物、支持治疗药物、抗菌药物、止吐药物等相关上市药品的再评价研究以及临床研究等。

(三)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安未来”乳腺癌专项

主题8:围绕开展乳腺癌早期筛查、精确诊断、精准治疗等关键技术,开展临床创新性研究,指导临床诊疗策略不断优化;基于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等新技术的肿瘤精准医学研究;基于三级预防的乳腺癌公共卫生防控策略研究。

(四)省人口健康基金会恒瑞创新药物研究专项

主题9:针对实体瘤、血液肿瘤和肿瘤支持治疗领域,开展创新性临床研究,指导临床诊疗策略不断优化。重点支持以PD-1/PD-L1、PARP、CDK4/6、VEGFR、HER2、AR、TPO、G-CSF、PI3K、5-HT3为靶点的国产创新药物和剂型改良型新药,在肿瘤治疗中的临床研究。

主题10:针对糖尿病、慢性肾病、慢性心力衰竭、肝肾移植后的排斥反应和系统性红斑狼疮等慢性疾病领域,开展创新性临床研究。重点支持以SGLT-2、DPP-4为靶点的国产创新药物在糖尿病治疗中的临床研究和MPA类或TAC类国产药物在移植及自身免疫性疾病治疗中的临床研究。

主题11:针对急慢性疼痛、局部麻醉和术后镇痛治疗领域,开展创新性临床研究,重点支持以COX-2为靶点的国产创新药物在疼痛治疗领域和国产新型超长效酰胺类局麻药在局部麻醉和术后镇痛中应用的临床研究。

主题12:针对药物临床综合性评价、合理用药与治疗药物监测、药物经济学和医院药事管理模式等领域开展研究,推动临床药学领域创新。重点支持国产创新药物在新型联合方案及耐药机制方面的研究。

(五)省癌症基金会肿瘤防治专项

主题13:围绕肺癌、结直肠癌、上消化道癌、肝癌、女性乳腺癌和宫颈癌开展早期筛查研究;围绕精确诊断、精准治疗等技术,开展临床创新性和适宜性研究;基于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等新技术的肿瘤精准医学研究;开展基于三级预防的肺癌、结直肠癌、上消化道癌、肝癌、女性乳腺癌和宫颈癌公共卫生防控策略研究。

六、申报资格

(一)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应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委属相关单位,其中财政支持重点项目应为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及委属相关单位,齐鲁肿瘤专项应为三级(含)以上医疗机构。非公立医院、中央驻皖医院及部队医院可申报基金会支持项目。

2.申报单位应设有科研和财务管理部门,科研和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健全、规范,医学研究伦理审查体系健全。

3.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工作基础和科研能力,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资金及其它条件保障,能够做到科研经费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保证项目研究的顺利实施。

4.符合《安徽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人

1.在职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医疗行为记录;申报人来自医疗机构的,申报单位应为申报人的第一执业单位。

2.申报人应在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完成规定的项目任务并结题,其中青年项目申报人未满40周岁(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从事卫生与健康领域研究课题的经历。其中,重点项目的申报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以及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的予以优先考虑;揭榜挂帅项目的申报人应承担过省部级以上课题,承担过国家级课题的优先考虑。

4.申报人应具备良好的科学道德,掌握本领域的研究进展和前沿动态,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能够保证有足够的时间用于项目研究。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个人不得申报:

(1)因药物临床试验数据不真实、不完整和不规范等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期间的人员;

(2)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被查处且仍在处罚期的人员。

5.申报人牵头申请项目限一项,另外参与项目不超过两项。未结题的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未申请延期的2021年度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除外)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承担一项及以上在研国家级项目或两项及以上在研省部级项目的牵头负责人(含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轮卫生健康科研项目。

6.满足《安徽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项目

1.选题应符合申报指南(见附件)确定的内容,知识产权归属明晰,无纠纷或争议。

2.项目组成员年龄、知识结构、职能分工合理。

3.凡与其他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有合作单位出具的合作意向证明,应包括合作内容、合作期限、合作经费、知识产权归属、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等要素,并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4.应避免项目重复申报,凡已经获得其他项目立项的研究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申报本项目。

(四)指标分配

本次申报实行限项申报,财政支持项目主要依据安徽省三级公立(中)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指标排名确定医疗机构申报指标,考核结果为A+等级的推荐名额为20项、A等级的推荐名额为15项、B++~B等级的推荐名额为10项、C++~C的等级为5项;2022年或2023年立项国自然数50项以上、49-10项、9项以下分别额外增加30项、10项、5项指标。

各市指标分配数以10项为基础项,另加辖区内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的最高等级推荐名额项数和获国自然立项额外增加的指标项数;非医疗机构的相关委属单位按照单位科研能力并结合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确定指标。2022年经我委评审未立项已纳入科研项目库管理的项目,符合本次申报条件的可直接推荐申报,不占用各地各单位本年度申报指标。

七、相关要求

(一)遵守医学研究伦理管理及其他相关规定。涉及人体的研究内容,应符合《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通过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涉及实验动物的应严格遵守《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二)恪守科研诚信和学术原则。贯彻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医学科研活动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规定,项目申报单位须出具诚信承诺书。严禁各种学术不端行为。

(三)严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相关规定,凡涉及病原微生物研究的申报项目,须提供相应实验室的生物安全备案证明。

(四)落实推荐审核责任制。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要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对申报人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等弄虚作假行为。

(五)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各项目申报人和推荐单位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要求,严禁通过非正常途径获得项目立项资格。

八、申报程序

(一)推荐方式

实行限项申报(指标分配附后),申报时请注明申报类别。市属及以下单位由各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推荐;省直医疗卫生机构、委属单位直接组织推荐。申报材料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申报材料包括:

1.《2023年度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1)及附件材料,仅需电子版;

2.《2023年度省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仅需电子版;

3.《申请人承诺书》(附件3),扫描版PDF,仅需电子版;

3.《生物伦理论证报告》(附件4),纸质版一份(不涉及无需提交);

请于20231031日上午1100点前将上述电子版以“类别+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纸质版伦理报送至科研处(三),逾期不予受理。

九、注意事项

1.申报书模板与预通知模板略有调整,请大家按照最新模板填写。

2.申报书封面“编号”栏请勿填写,项目“所属学科”要填写三级学科名称。

3.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推荐单位填“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4.申报书中申请人承诺书需申请人亲笔签名、项目组主要成员处需亲笔签名。且申报人牵头申请项目限一项,另外参与项目不超过两项。

5.限项要求:未结题的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未申请延期的2021年度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除外)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承担一项及以上在研国家级项目或两项及以上在研省部级项目的牵头负责人(含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轮卫生健康科研项目。

6.如“一、申报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组成员中有非“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者,需将这类成员的单位填入“参与单位中”,且申报书后“合作单位意见”一栏需合作单位签字盖章,还需提供合作单位分工、合作意向书作为附件。合作单位指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以外的单位。

7.申报内容不得与已立项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重复,不得与已申报未立项科研项目重复,不得以相同或相近内容重复申报。

联系人:汪娟,电话:62923991,邮箱:ayfykyc2023@163.com。

附件:

 附件1 2023年度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申请书(全本).docx

 附件2  2023年度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3 申请人承诺书.docx

 附件4 生物伦理论证报告.doc

 附件5 关于开展2023年安徽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6 安徽省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管理办法.pdf

科研处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