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7-10-11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临床医技科室: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印发的《安徽省“十三五”医疗卫生重点专科建设方案》(卫科教秘[2016]658号,以下简称“方案”,附件1)以及省卫计委《关于2017年省级医疗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遴选推荐的通知》(卫科教秘[2017]435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2)要求,现组织开展我院2017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遴选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 本次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仅为临床重点专科。
2、 项目建设周期共五年,分为基本建设期(2016-2018年)和巩固提升期(2019-2020年)。
二、 本次建设项目省财政厅共拨付我院300万建设资金,其中重点专科50万/项,我院在院内评审后将排序上报省卫计委12个重点专科。
三、 申报资格(具体参阅附件1:“方案”)
(1)省“十二五”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省2016年度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和省“十三五”临床重点培育专科不纳入此次范围;
(2)医院已有的病理、麻醉、皮肤、呼吸内科、神经内科、泌尿外科、急诊医学、医学影像为国家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不纳入此次范围。
四、 遴选条件(具体参阅附件1“方案”的附件1):
(1)基础条件:专科的床位数原则上不低于60张,或者设置规模处于全省前列;
(2)诊疗能力:解决疑难急危重病能力强,其临床病例数及诊治效果处于省内同类学科领先水平;近5年,实施标志性新技术项目不低于5项,应用数量多,多数技术基本达到或接近国内领先水平;
(3)科技水平:具有3个以上亚专科,并有相应的专科特色诊疗技术;近5年承担国家级或省级重大科技项目,或取得省部级科技奖励;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的代表性专业论文被引用和SCI收录的不少于3篇;
(4)队伍状况:专科带头人和专科骨干均应为正高职称,专科带头人1-2人,其中1人年龄不超过57岁,专业骨干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专科带头人担任国家级医学专科学会委员、省级专科学会副主任委员或国家级杂志编委、省级杂志副主编以上职务;专科队伍结构合理、发展潜力大。
五、 申报材料要求
(1)欲申报专科填写附件3《安徽省2017年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推荐备案书》和附件4《安徽省2017年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准备相应的支撑证明材料,并制作院内遴选汇报PPT(不超过12分钟)。
(2)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版务必于10月18日(周三)上午12:00前发送至455942001@qq.com,纸质版一式两份(附件证明材料1份)于周三下午16:00前送交至医院科研处。
(3)院内评审汇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联系人:科研处 李念念,62923103或650127。
附件.rar
科研处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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