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7-05-05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校研字〔2015〕17号),现开展2017年度“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见《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中所列的“评选条件”(附件1)
三、评选方式
全校评选名额不超过20人,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均可申报,全校范围内统一评审,择优评选。
四、评选程序
1.研究生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导师和学科审核签字,交所在培养单位。
2.培养单位初评:培养单位对照“评选条件”和申请情况,进行初评推荐,并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填写“汇总表”(附件3),报校研究生学院审核。
3.学校审定: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执行。
五、注意事项
1.申报的科研成果须为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学术论文以正式见刊(SCI在线)为准。
2.学术论文的文献类型仅限于Original Article,即一次文献、原始文献。对一次文献进行加工整理、统计分析的二次三次文献(如Review等)均无效,在填写申报表时无需填写。
3.确因科研需要而于2017年毕业的延期毕业生,须由导师和单位出具证明方可参加评选,科研成果应执行更高的标准。
六、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遵循工作程序,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2.各培养单位于5月19日前(一附院研究生请于5月12日前将材料报科研处)将初评结果(附件2和附件3)的电子版、纸质版和相关证明材料交校研究生学院资助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惠亚茹,电话:0551-65167737,邮箱:yiya10@sina.cn。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 附件1:《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doc
2.2017年“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申请人填)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申请表.xls
3.2017年“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3:(单位核查汇总)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申报情况汇总表.xls
安徽医科大学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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