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7-05-08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科室,各项目负责人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费管理办法要求,2015年(含)之后结题项目的结余资金,在结题验收合格后可以由项目负责人向依托单位申请2年内继续用于相关基础研究。鉴于安医大实际情况,大学科技处和财务处通知要求,所有2015年底和2016年底结题的国自然项目(附件2和附件3清单)必须提交“关于申请继续使用已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结余资金的报告”(模板见附件1)。
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务必尽快前往安医大财务处查清已结题项目剩余经费,认真填写报告,在5月11日(周四)之前将报告(附件1)的电子版发送到455942001@qq.com,同时纸质版的报告亲笔签名后一式两份送交医院科研处。逾期未提交报告者将视为自动放弃结余资金使用权限,按照基金委相关规定收回资金。
安医大科技处联系人:周海胜65161053
一附院科研处联系人:李念念62923103
附件1:关于申请继续使用已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结余资金的报告(模板).docx
附件2:2015年结题人员信息表.xls
附件3:2016年结题项目清单.xlsx
科研处
2017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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