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7-04-28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各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和《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管理规定要求,学校将对安徽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凡2016年12月到期的项目(含批准延期项目)均在本次结题范围内。
二、结题要求:
1、本次结题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报送结题报告。
2、项目负责人请仔细研读《新科研系统项目结题操作流程》(附件1)和《关于在线Office使用方法的通知》(附件2)的各项要求。
3、请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202.38.95.119/srmis/),选择学校(安徽医科大学),由项目负责人实名注册并登录。登录后按项目编号的年份查询立项项目,按照相关提示和要求逐一填报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信息,在系统内完成网上结题填报工作。项目成果(含该项目编号的论文复印件,其它重要证明材料等)统一扫描成一个完整的PDF上传。填报的内容应真实、准确。申请人逐一完成填报后,提交学校审核确认。
4、材料要求:
(1)重大、重点项目(含自然类和人文社科类):在线打印的《任务合同书》、《结题报告》、《项目成果》一式2份,报送医院科研处。
(2)自筹经费项目(自然类):在线打印的《结题报告》、《项目成果》一式2份,报送医院科研处。
(3)一般项目(人文社科类):在线打印的《结题报告》、《项目成果》一式2份,报送医院科研处。
5、进度安排:
项目负责人在完成各节点的工作内容时,等待学校科技处统一审核(管理员:大学科技处 吕红霞),无需电话通知学校科技处。
三、其它事项
1、根据学校财务处加快经费预算执行进度的要求,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经费预算执行工作,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2、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验收结果将作为下一个年度各级各类限项项目推荐上报的重要参考依据。 3、原则上不允许项目的延期,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结题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并通过网上填报系统提交延期报告并说明原因,同时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学校科技产业处审核,报教育厅审批,最长只能延期至2017年12月。已延期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4、对因故离开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或上报。
学校科技处:吕红霞 65167731,65161056
医院科研处:程梦明 62923103 教育厅技术支持电话:65318565—812
附件:1、
新科研系统项目结题操作流程.docx
2、
关于在线Office使用方法的通知.docx
3、 附件3 项目清单.xlsx
2017.4.28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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