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4-03-14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注意:请我院各位报考医师注意,我院考生为“我院聘用医师或导师为一附院临床医师并在我院学习的研究生”。我院的单位所属为“省” 直属单位,考点和单位隶属均必须选“省直”,切记不能填写合肥市,填写不正确的考生请尽快更改,否则影响报名确认。报名时在考试网考生报名窗口仔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和下载“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请严格按照下述流程办理,报考名单一经确认将不予补报。
网报阶段:报考医师网上填报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3月3日至2014年3月17日,我院考生自行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进行网报(http://www.nmec.org.cn/)。
现场确认阶段:考生准备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3月26、27、28日进行安医一附院现场确认:已网报的医师到医务处质控办签字确认报名信息审核表、上交考试费用300元。同时提交三份完整材料:①身份证(审核)及复印件(必须2代证且复印正反两面);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研三学生提交由研究生院盖章的学历证明,研究生毕业证将在领取准考证时上交复核);③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填写方法见附)。所有复印件均使用A4纸张复印以便于统一审核确认。
★提醒:因毕业证原件在报名期间上交省厅审核,需通过审核后再行发回,请考生自行保留复印件以方便办理其它事宜。
★外省学历一律提供学历验证证明,即:教育厅学历验证证明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根据国家有关医学考试资格的规定,所有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报考专业类别相一致,非临床专业学历暂不能报考临床类执业医师。
★请各位报考医师互相转告,不要错过报名及确认时间(今年共三天)。历年我院报考人数众多,报名审核工作有规定的流程,网络确认后信息归入国家医学考生库,因考生个人原因逾期未提交审核材料的,将无法再补报,请按时提交材料以免耽误报考时间。
医务处
2014年3月14日
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填写说明
1、基本信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2、申请级别为“执业医师”,申请类别为“临床/口腔/中医/公卫”;
3、试用机构登记号为网报时系统生成的机构代码;
4、试用时间为2013年7月~2014年6月(此为参考时间,根据自身情况填写,时间必须填满一年以上);
5、试用期岗位类别为“临床/口腔/中医/公卫”;试用期岗位专业为报考医师本人所在科室,报考专业必须与所从事专业一致;
6、试用期间工作的基本情况由所在科室填写基本情况,并在本栏目内科主任签字确认及科室盖章,非科主任签字不予审核;
7、试用期满一年的考核情况此栏由医院统一填写,考生交表时不必填写,此处需要加盖医院公章和医院法人签字,务必空出,不得把科室签章误填入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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