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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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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安医大优秀人才、优秀拔尖人才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 2011-10-09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工作安排,大学将于十月底召开人才工作大会,期间将对人才建设先进单位及优秀人才进行表彰及奖励。按照安徽医科大学党办字[2011]20号文件要求,大学拟评人才工作先进单位4个、优秀人才21名、优秀拔尖人才10名,我院拟推荐优秀人才候选人3名,优秀拔尖人才2人,此次评选将是安医大人才评选工作的最高荣誉,请符合条件人员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积极申报,并于10月12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报至医院人事处,逾期不报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关于评选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

优秀人才、优秀拔尖人才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附院党委、各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学校决定开展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人才、优秀拔尖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1.人才工作先进单位

以学院、直属附属医院及研究所为评选单位,全校评选名额为4个以内。

2.优秀人才、优秀拔尖人才

以各党总支、直属附属医院党委为评选推荐单位,各单位在教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学科学位点建设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推荐人选必须是现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全校评选优秀人才21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优秀拔尖人才10名。

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人才工作先进单位条件

(一)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能够认真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才培养、人才引进、团队建设等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良好的支持,围绕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目标和要求,建立了工作责任制,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成绩突出。

(二)重视师德和医德医风建设。重视本单位师德和医德医风建设,并形成规范,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师德和医德医风教育,师德师风,医德医风良好;

(三)重视青年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的作用,涌现出一批优秀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和青年骨干,入选国家、省部级人才工程以及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比例在全校各单位中居于前列,在校内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

(四)人才队伍结构优化、整体素质高。人才队伍整体学历水平高于全校平均水平,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的比例、副教授以上教师的比例、近五年主持国家科学基金的教师比例居全校前列。

2.优秀人才、优秀拔尖人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崇尚科学,具有良好的职业学术道德。

(2)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教学(含教学辅助岗)、科研、临床一线岗位工作。

(二)近五年来,优秀人才必须具备下列业绩成果条件之一;优秀拔尖人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二项以上:

(1)获得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第一完成人;

(2)主持国家科学基金项目;或主持省部级科学基金项目2项以上。

(3)在本专业领域影响因子一区(或单篇影响因子7分以上)的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影响因子二区(或单篇影响因子5分以上)的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4)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第一完成人;

(5)在教学、学科学位点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上有突出贡献且群众公认的。

三、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自评,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认真填写相应的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一份),单位须提供“十一五”有关人才队伍建设文件(装订成册);个人需提供相关业绩材料并经所在学院(研究所)党总支、附属医院党委评选推荐,各学院(研究所)党总支、附属医院党委推荐优秀人才候选人不得突破指标限额,推荐优秀拔尖人才最多不超过2人,请于10月17日前将申报表、汇总表和相关材料报人事处,联系电话:5161026,联系人:韩平,E-mail:rsc@ahmu.edu.cn

(二)学校组织评审推荐组进行审核推荐。

(三)校内公示

(四)学校党委审批。

四、表彰奖励

学校将在人才工作会议上表彰人才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人才和优秀拔尖人才,并给以奖励。

各单位要以本次评选为契机,认真总结“十一五”以来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为“十二五”人才队伍建设再上一个台阶奠定基础。

特此通知。

附件:1、优秀人才推荐名额分配表

2、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3、优秀人才、优秀拔尖人才申报表

4、优秀人才、优秀拔尖人才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附:

优秀人才、优秀拔尖人才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