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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医大关于组织推荐第十三届“安徽青年科技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1-10-09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转发安医大关于组织推荐第十三届“安徽青年科技奖”的通知

各实验室:

根据《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经研究,采取限额择优方式征集安徽省重点各院(系)、所、重点实验室(中心):

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皖科协〔2011〕58号《关于开展第十三届“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第十三届“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和评选工作启动,现将我校组织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 ,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良的职业道德,学风正派;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推荐名额和获奖人数

本届获奖人数不超过2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受奖。我校可推荐4-5名候选人。

三、推荐材料:

1、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5份,其中原件1份。

2、安徽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被推荐人须经三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三位专家除一位为本单位专家外,另外两位要求是与被推荐人不同单位的同行专家。专家推荐意见表,各一式5份(其中原件1份)。

3、代表性的成果(不超过3项)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式4份,著作附样书1部。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均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并附正式鉴定书及获奖排名名次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报的成果应一致。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被引用情况等。取得经济效益应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

为便于评审,上述三项候选人的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4册,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和专家推荐意见表的原件单独上报。

4、安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简表,由候选人填写,复印31份。

5、安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本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小2寸并张贴于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上)。

㈣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2份,在政治思想、科学精神和学风方面的内容应有具体事迹(1000字左右)。

以上1-5项材料另需提供电子文档一份。

四、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次推荐工作,并请将推荐材料汇总后于10月26日前报送校科技产业处,联系电话:5161056,联系人:李震静,e-mial:zjli@ahmu.edu.cn。

相关文档可登陆科技处网页http://kyc.ahmu.edu.cn/或安徽公众科技网http://www.ahpst.net.cn/浏览或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青年科技奖评奖办法》

2、《安徽青年科技奖评奖办法实施细则》

3、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4、专家推荐意见表

5、安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简表

6、《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皖科协〔2011〕58号)

2011.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