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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04-25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各教研室: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教学工作安排及有关文件,结合我院教学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于5月10日至14日(第11教学周)全面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中期教学检查评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及内容

1.本次检查评估以我院在职在编承担教学任务的临床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统称教师)为主要对象,采用抽查的方式,对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和临床见习环节进行评价。

2.教师备课情况(含教研室是否坚持集体备课制度,教师备课笔记、多媒体课件、教具等准备是否齐全、充分等)。

3.教师课堂授课情况(含上课有无迟到、提前下课现象,是否进行课堂教学秩序管理、课堂讲授中有否带有个人情绪、不利于安定团结、影响学生学习情绪的言论,有无擅自调课、停课、无故缺课现象以及课堂纪律情况)。

4.实验教学情况(包括教师自身实验技能、操作规范、学生的动手能力,实验记录的准确性和实验报告的规范性、有无擅自调课、停课、无故缺课现象以及课堂纪律情况)。

二、考核规则及实施方案

1.评估组成员组成及考核权重:

A.评估组:院领导、教育处、各教研室负责人、教学督导专家

B.教研室教师同行(2名,由教研室自行选派

C.随堂听课学生(20名)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成绩=学生评教*30%+本教研室同行教师评教*30%+评估组*40%。

评估组成员共同参与评教打分,对被评教师的评估评分要做到公正、公平、不打印象分,不送人情分,杜绝弄虚作假。

2.整改反馈:医院会将评估结果以书面形式(表1.教师评估意见表)反馈到对应教研室和教师,教研室及教师个人要及时作出反馈,并上交《表2.教师个人整改反馈表》至医院教育处备案。

三、注意事项

1.各教研室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按照《安徽医科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和《安徽医科大学教师实验教学质量评估表》的内容做好被查准备。

2.听课当天要求被评估教师携带教案(一式两份),交予检查组审阅。

3.教研室同行评价:被听课教研室安排2名本教研室教师参与听课并打分(计入教师个人总成绩)。

四、结果运用

中期教学检查成绩将作为教研室年终绩效考核、评奖评优的参考依据,也作为教师个人晋升职称的重要参考依据,希望各教研室积极配合我院教学检查评估工作的开展,督促教师认真准备,迎接检查组的评估。

附件: 2021.5 中期教学检查名单.xls

教育处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