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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本科阶段临床导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2-03-02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各教研室、学科:

为了保证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含儿科学方向)的教学质量,实现培养高层次临床医学人才的目标,根据安徽医科大学有关文件要求,现在2020级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含儿科学方向)实施本科阶段双导师制工作。现将临床导师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临床导师遴选

(1)遴选对象:我院临床学科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在职临床医师。

(2)导师遴选条件和程序按照《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含儿科学方向)本科阶段双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执行:由个人申报、教研室推荐,经医院评选、院内公示后报送大学。

2.临床导师职责

(1)指导学生早期接触临床环境,安排学生跟随上门诊、查房、病案讨论、见习等临床活动,每月至少安排1次,加强对学生临床基本知识与技能的训练,培养学生的临床思维及解决临床问题的基本能力。

(2)指导学生阅读专业经典著作、英文文献,参与指导老师的课题及学术文章发表,进行临床科研工作的基本素质训练,使学生初步掌握临床医学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3)聘期内,指导每位学生至少完成1篇病案分析报告。报告正文文字复制比(不含自引部分)<30%。

3.临床导师的聘任与考核

(1)导师由教务处负责聘任,一经聘任,聘期三年,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指导学生或导师。

(2)“双导师制”指导教师由导师遴选负责单位管理与考核。

(3)双导师日常指导带教期间,应认真填写《临床医学“5+3”一体化双导师制培养手册(导师版)》(教务处统一印制,另发,以下简称培养手册),每学期末交至导师遴选负责单位检查,导师遴选负责单位将检查结果汇总报教务处备案。学生本科毕业后,培养手册需交教务处长学制教学管理办公室存档。

(4)导师遴选负责单位对指导教师进行考核评价,主要对指导教师的履行职责情况、指导工作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85分以上)、合格、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次,原则上同一个单位优秀率不超过30%。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发放津贴,并取消其本科生导师资格。考核优秀者,在职称晋升、评奖评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每年考核结果需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核备案。

(5)导师带教津贴实行考核发放制。临床导师带教津贴:其中考核合格者,按每名学生每年1200元(税后)发放;考核优秀者,按每名学生每年1500元(税后)发放。临床导师带教津贴由医院发放。

4.申报时间及联系:

联系人:教育处王继年、许龙,电话:0551-62922945,15256982181。

请于3月6日(周日)前提交报名表电子版(附件2)至邮箱(chen_xing2022@163.com)并入群。

申报临床导师,请扫码入群!

附件:

 附件1.关于在2020级临床医学“5 3”一体化专业(含儿科学方向)实施本科阶段双导师制及“早期接触科研”训练计划工作的通知.rar

 附件2: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5 3”一体化专业(含儿科学方向)本科阶段双导师制遴选导师信息汇总表.xlsx

教育处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