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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级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本科阶段临床导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2-11-24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各教研室、学科:

为了保证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含儿科学方向)的教学质量,实现培养高层次临床医学人才的目标,根据安徽医科大学有关文件要求,现在2021级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含儿科学方向)实施本科阶段双导师制工作。现将临床导师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临床导师遴选

(1)遴选对象:我院临床学科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在职临床医师(学历和职称以人力资源部审核为准)。

(2)导师遴选条件和程序按照《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本科阶段双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执行:由个人申报、教研室推荐,经医院遴选、院内公示后报送大学

(3)已担任2020级的导师可继续申报2021级导师,仍需填写遴选导师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

2.临床导师职责

(1)指导学生早期接触临床环境,安排学生跟随上门诊、查房、病例讨论、见习等临床活动,每月至少安排1次,加强对学生临床基本知识与技能的训练,培养学生的临床思维及解决临床问题的基本能力。

(2)指导学生阅读专业经典著作、英文文献,参与指导老师的课题及学术文章发表,进行临床科研工作的基本素质训练,使学生初步掌握临床医学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3)聘期内,指导每位学生至少完成1篇病案分析报告。报告正文文字复制比(不含自引部分)<30%。

3.临床导师的聘任与考核

(1)导师由校教务处负责聘任,一经聘任,聘期三年,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指导学生或导师。

(2)导师日常带教期间,应认真填写《临床医学“5+3”一体化双导师制培养手册(导师版)》(校教务处统一印制,另发,以下简称培养手册),每学期末交至院教育处进行检查。

(4)院教育处每年组织对导师进行考核评价,主要包括履行职责情况、指导工作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85分以上)、合格、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发放津贴,并取消其本科生导师资格。考核优秀者,在职称晋升、评奖评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每年考核结果报校教务处、人事处审核备案。

(5)导师带教津贴实行考核发放制。临床导师带教津贴:其中考核合格者,按每名学生每年1200元(税后)发放;考核优秀者,按每名学生每年1500元(税后)发放。临床导师带教津贴由医院发放。

4.申报时间及联系:

联系人:教育处许龙,电话:0551-62922945,15256982181。

请于2022年12月2日(周五)前提交导师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至邮箱(837040557@qq.com),并入微信群(见附件2)。

教育处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