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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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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01-17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科室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392.htm)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政策变化

1、全面实施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评审,国家基金委将集中申请期间各类项目纳入分类评审,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要说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

2、2023年科学基金改革新举措,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对于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②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在研+申请限1项,参与限2项,2022之前的参与项目不算;

3、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联合限项

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科技创新 2030-重大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请和承担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 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课题)不计人统计范围。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扣(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以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和“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科学仪器方向)项目总数合计限1项。

二、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类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项目指南》等,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登录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科研处)。

2、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3、附件材料包括: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2023年参与人简历与之前一样,采用在线填写,申请人须经本人同意,方可将其列入项目组成员,并提醒参与人及时按要求在线填写简历,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PDF全文,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特别提醒:2023年开始对不具备高级职称人员参与2项,请谨慎选择参与人员。

5、申请人须对照《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2),自查申报材料,签字确认,并在报送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科研处统一交至科技产业处。

特别提示:ISIS系统将对各类项目申请书进行相似性比对,并将比对结果反馈给评委或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

三、伦理审查

伦理报告申请事项另行通知!

四、申请书提交和报送时间

医院最终一轮集中受理基金项目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日(接收截止日)。逾期ISIS系统关闭不予受理。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材料。各学科务必顾全大局,及时完成在线提交。各申请人务必于3月2日前将纸质申请书1份(申请人在线电子版提交后下载的正式打印稿,双面打印;含附件原件材料的完整申请书;版本号与在线提交的电子版一致)送交医院科研处。逾期系统完全关闭,不再能网上提交。

★相关申报政策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公布内容为准,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

★报告正文、附件的模板请以系统发布为准;

★开户、修改撤回等事项请联系医院科研处。

大学科技处联系电话:任振华、0551-65161053;

医院科研处联系电话:汪敏生、汪娟、0551-62923103;

实验动物伦理联系人:0551-65167715;QQ: 23864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