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24-05-14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各评估临床科室: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安徽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回头看”和建设成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传〔2023〕513 号)要求,卫生健康委员会前期已组织专家对 124 个国家及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进行了双盲评估。为进一步客观评价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成效,根据双盲评估结果,拟对 113 个临床重点专科 (建设项目)开展现场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对“十二五”期间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进行“回头看”;
(二)对 2020 年期间获批的本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中双盲评估得分靠后的 4 个进行中期评估;
(三)对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1 年获批的省本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019 年和 2020 年获批的中央财政支持省域内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021 年获批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进行终期验收。
二、评估时间
2024 年 5 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评估流程
(一)专家抽调及分组
根据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依托医院数量,共设 6 个评估工作组,每组由组长、专家和联络员组成。专家组由临床(中医、口腔、医技)专家 5 人、管理专家 1 人、财务专家 1 人组成。专家组成员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长期派驻专家和省属医疗机构抽调。联络员由省属医管中心人员担任。
(二)评估流程
1.准备评估材料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获批的省本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提供近5个年度材料,其余专科提供近3个年度材料,
主要包括:
(1)资金使用和管理。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制度以及资金配套、资金使用等财务方面相关资料;
(2)发展规划和建设完成情况。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政策支持、专科建设规划、专科及亚专科建设完成情况等;
(3)科研教学。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科研教学情况,包括通过专科建设发表的高质量论文数量、获批的国家级及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数、建设的省级以上科研平台、接受其他医院(尤其对口支援医院、医联体内医院)进修并返回原医院独立工作人数占比、专科承担培养医学人才的工作成效等;
(4)人才队伍建设。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人才梯队建设,包括人员梯队配置基本结构情况、专科学科带头人及骨干发展情况等;
(5)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能力。按照双盲评估抽查的 50份病历号进行抽取,提前准备纸质病历备查。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质量情况,根据评估标准准备相关资料;
(6)其他。能够体现该专科高水平业绩的相关材料。
2.依托医院现场汇报
对本院所有现场评估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情况做总体工作汇报,时间控制在 15 分钟内。
3.查阅资料和实地考核
评估专家组按专业分别查阅医院准备的相关资料,同时对评估专科进行现场实地查看,包括购买设备,筹建的实验室等。
4.专科负责人现场答辩
评估专家组根据发现的问题、汇报内容及现场查的情况,对专科负责人进行提问,由专科负责人对本专科建设情况进行答辩(6 分钟内)。
5.现场反馈
评估专家组完成项目建设依托单位所有涉及专科的现场评估后,集中反馈问题和建议。
6.形成评估报告评估专家组根据现场考核情况,提出最终评估意见。评出等级(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对终期验收的项目提出是否通过的明确意见,并形成专科的评估报告。终期验收未通过的,将责令限期整改。评估报告应包括专科(建设项目)执行情况、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效果、经费使用情况、评估结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三)评估内容
1.数据真实性。对各专科(建设项目)提供的支撑材料进行真实性核查,与自评材料中填写内容严重不符的,该专科评估结果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2.具体落实情况。重点查看专科建设绩效目标、资金使用、专科建设规划落实等情况。
3.医疗服务能力。主要查看专科收治病种、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外地(跨省/跨市)患者吸引能力、外科手术占比、微创手术占比和四级手术占比等。
4.科研教学能力。主要核查科研教学成果是否为专科成员所产出。
5.医疗质量情况。项目建设周期内,有无发生重大医疗事故,医护人员有无严重违反医疗质量相关法律法规情形,如有相关情形,直接判定为不合格。重点查看 18 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手术并发症发生、非计划重返/延迟出院发生率、抗菌药物使用、出入院诊断符合率、病历质量等。
6.随机访谈科室 1-2 名医护人员。了解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以来自身的变化和感受,尤其在医疗能力和科研等方面提升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管理。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成效评估对于加强医院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既要做好本单位迎评准备,也要协调抽调专家工作,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客观公正。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成效评估要严格按照要求,客观公正进行评价。严肃工作纪律,不得随意透露专家及评估内容。评估专家应签署保密承诺书。
(三)落实问题整改,提升专科能力。各医院要对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成效评估工作中反馈的问题逐条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将整改报告在 6 月 30 前报委医政医管处。
请各专科按照文件要求将电子版材料5月17日周五下午3点前发给科研处ayfyxkb@163.com,纸质版材料和PPT准备好迎接检查。 谢谢
联系人:省属医管中心 王迪,电话 0551-65102280 ;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彭玉池,电话:0551-62998059,邮箱:wstyzc@163.com。
本院联系人:62923102 姚老师
附件1:安徽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回头看”现场评估分组 改(4).xlsx
附件2:安徽省XX医院国家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XX专科验收中期评估报告(2).docx
附件3:现场评估正文.pdf
附件4:现场评估材料准备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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