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信箱
  • 常用电话
  • 搜索

关于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补录考生的公示

发布时间 : 2023-04-20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二轮调剂复试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收回,进行二次分配。经学科申请,医院报大学批准,所获取的补录计划按照录取原则进行补录,现将补录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4月20日至5月5日(10个工作日),名单详见附件。考生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的,由我院及学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51-62923665。

初步拟录取考生政审、调档、签订非全日制定向协议书等手续待后续统一通知办理,初审过程中如有政审、资格审查等不合格者,则取消拟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