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15-01-26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1、在党委工作部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省、市、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完成各项计生工作任务。
2、根据上级计划生育部门的指示精神,宣传计划生育工作,对本单位教职工进行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教育,提高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
3、负责审查我院职工结婚登记、准生证、独生子女光荣证等手续,发放避孕药具,组织对孕妇进行体检。
4、负责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调查摸底,严格审查计划生育指标的落实。每月30日前按时将本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报告单报送街道。
5、加强对育龄妇女的科学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本单位计划生育各类档案,有关内容及时整理归档。
6、负责本院与街道签订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的落实。
7、关心、爱护育龄妇女,提高服务质量。
8、做好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
9、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素质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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