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信箱
  • 常用电话
  • 搜索
总务处
当前位置: 引导页> 职能处室> 总务处> 正文

幼儿园教师职责

发布时间 : 2015-01-26点击量: []次 编辑:   作者:  

(1)认真贯彻国家幼教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努力做好班级工作,使幼儿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发展。

(2)把素质教育贯穿于幼儿的一日生活之中,结合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和个体差异,按照教育内容,制定班级教育工作计划,并有计划有秩序地组织实施,开展各类教育活动。

(3)观察、分析并记录幼儿发展情况,做好各项活动的记载和效果记录。积累经验,找出差距,研究改进措施,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4)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热爱、尊重幼儿,坚持积极正面教育,做到为人师表,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

(5)积极参加教育研究和业务学习,认真备课,不断改进教学形式、方法,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

(6)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与班级保育员配合管理本班幼儿生活,做到教中有保、保中有教,培养幼儿良好的进餐和睡眠姿势,注意幼儿的衣着整洁卫生,减少各种疾病的发生。

(7)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幼儿家庭教育环境,商讨幼儿特点和个体差异的教育措施,有目的有计划地做好家长工作,共同完成教育任务。

(8)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