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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后教育培训

转发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年度验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2-04-13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各科室、各部门:

我院2021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初审工作于3月16日结束,现仍有部分人员继教学分初审未达标,请大家按照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年度验证工作的通知》(皖继委办(2022]2号) 要求(附件1),登录安徽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icme.haoyisheng.com)进行个人学分查询,核查个人2021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是否达标。我们将按照省继教办的要求,将我院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报表及要求报送的相关材料送省继教办审核。

一、学分未达标人员,请务必在2022年4月19日前,按照文件“关于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年度验证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我院的“个人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录入方法”(附件2),登录安徽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icme.haoyisheng.com),进行个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录入提交和材料送审,录入时须注意以下几点:

1、个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录入的日期必须选择在2021年度内,方能进行2021年度学分审核,录入提交。

2、II类学分内容涉及在职学历、学位教育人员需提供成绩单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著作、参与科研课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卫生支农、援外医疗队、专业进修(含出国培训)半年以上等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或文件复印件,请在录入相应项目后及时送毕业后教育处继教科审核学分,初审通过后,由毕业后教育处报送省继教办。

3、参加省外单位主办的国家级继教班获得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打印件或证书原件,请在录入相应项目后送毕业后教育处继教科,由继教科统一报送省继教办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国家级继教班的相应学分。


二、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年度验证工作的通知”(皖继委办(2022]2号)中, “国家级推广项目”须为 “关于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推广项目的通知”(国卫科教教育便函[2021]231号)中的项目(附件3)。


三、往年度因故未能参加学分审验的人员,接照原省卫生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管理的通知》(卫科秘(2014) 240号)文件要求申请补验,具体见附件4。


四、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年度验证工作的通知”(皖继委办(2022]2号)

附件2:个人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系统录入方法

附件3: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推广项目的通知(国卫科教教育便函[2021]231号)

附件4:《关于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管理的通知》(卫科秘(2014) 240号)


毕业后教育处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