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25-11-03点击量: []次 编辑: 研究生工作部 作者:
各学科/教研室:
为做好 2025-2026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根据 《安徽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2019 年 12 月修订)》(校研字〔2020〕1 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一)研究生本人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等基本费用支 出困难的,可以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二)申请人原则上应为在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 就业研究生(含 2025 级新生)。
(三)在全国及省教育厅数据库中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研究生 (即脱贫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学生 2 类),由学校直接认定为特 殊困难,无需填写《安徽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以下简称《申请表》),名额单列。库中其他类别学生申请后 应当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类型与比例
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分为特殊困难和一般困难两类,认定标准见《安徽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2019年12月修订)》(校研字〔2020〕1 号)。
(一)特殊困难:一般不超过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人数的 5%。
(二)一般困难:一般不超过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人数 的 10%。
三、认定程序
(一)研究生申请
研究生在 “ 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 - 奖助工作 - 困难生认 定 ” 中如实填写,全部完成后点击 “ 提交 ” 。 同时,需提供以下 纸质版材料 :
1. 安徽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认定申请表 。在系统 中填写完毕并提交后,申请表会自动生成,学生在页面点击打印并填写个人承诺内容、签字即可,培养单位留存。
2. 其他证明家庭经济状况的 纸质版支撑材料 (如户口簿、 残疾人证、疾病证明、低保证明等)。
3. 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申报汇总表。 学生在系统提交给导师后,纸质版材料需先交由导师审阅, 导师审阅后,学生再交至学科(教研室)审核,最后由学科(教 研室)统一交至培养单位进行认定。
(二)导师审核
研究生导师需对研究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同意其申请的, 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导师日常管理-困难生认定” 中进行审核,点击“审核通过”,即可提交至学科(教研室)。
(三)学科(教研室)评议
1.各学科(教研室)需严格对照标准开展评议,初步确定各档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名单,评定档次为“一般贫困”和“特殊贫困”(两者在经济补助相同,但部分奖助学金评定中优先“特殊困难”),并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学生日常管理-困难生认定”中点击“审核通过”,即可提交至培养单位。
2.在国家提供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研究生(即脱贫家庭学生、 脱贫家庭学生 2 类)(标黄学生),直接认定为“特殊困难”, 名额单列,不占用教研室指标。
3 .评定完成后,需以教研室为单位将《 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汇总表》(附件 3)、《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 和 学生个人申请支撑材料 纸质版于 11 月 6 日(下周四)下午下班前 报送至医院研究生工作部,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 yfyygbszb@163.com。
注: 原建档立卡学生需提交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其他支 撑材料可无需提交。
4.请教研室在评议、公示时注意保护学生隐私。
(四)培养单位认定
培养单位需认真审核学科(教研室)评议结果,对照认定条件, 根据比例确定认定名单,在适当范围、以适当方式公示 5 个工作 日,公示期结束及时撤销公示信息。公示无异议后,在 “ 研究生教 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 - 学生日常管理 - 困难生认定 ” 中点击 “ 审核通 过 ” ,即可提交至学校研究生工作部。
(五)学校审定 学校根据培养单位上报材料,确定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名单, 并建立信息档案。
四、工作要求
(一)认定工作要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正。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取消认定资格。情节严重的,予以严肃处理。公示范围和方式要适当,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公示期结束及时撤销公示信息。
(二)请各学科科学安排工作进度,于 11 月 6 日(下周四) 前将材料提交医院行政楼 4 楼研究生工作部。
(三)联系人:李一峰、沈凌超,联系方式:62922831
特此通知。
附件 1:各学科推荐指标
附近 2: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汇总表
附件 3:安徽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系 统导出)
安医大一附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5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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