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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风险防控

关于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树医药行业新风、深入贯彻“九不准”要求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4-05-23点击量: []次编辑:   作者:  

关于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树医药行业新风、

深入贯彻“九不准”要求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

《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树医药行业新风、深入贯彻“九不准”要求的若干意见》已经院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委员会

2014年1月7日

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树医药行业新风、

深入贯彻“九不准”要求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严肃职业纪律,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根据国家卫计委树医药行业新风、深入贯彻“九不准”电视电话会议

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成败,关系医疗卫生人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广大医务工作者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九不准”的每项要求,严格遵守职业纪律和行为规范,自觉抵制各种违规违法行为,进一步增强开展行业作风整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理念,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

二、认真学习,广泛宣传

把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树医药行业新风、深入贯彻“九不准”电

视电话会议精神作为医院当前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全院上下广泛动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迅速掀起学习贯彻“九不准”的热潮,确保学习教育覆盖面达到100℅。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集中学习、编写手册、组织测试、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让遵守和执行“九不准”成为每一名医务人员的自觉行动。充分利用医院宣传栏、网站、院报等宣传阵地,积极营造贯彻落实“九不准”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坚决贯彻,务求实效

要把“九不准”作为践行医务人员核心价值观的行为规范,日常诊疗中努力掌握过硬技术本领,严格诊疗规范,认真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恪守医德,诚信行医,文明行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行业纪律,不收受患者“红包”,不接受商业贿赂,不侵害患者权益。

四、整风肃纪,加强监督

各部门、各科室要把贯彻执行“九不准”作为岗位廉洁风险防控的重要抓手,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违背要求的情况制定措施,逐项整改。对药品、耗材、器械的招标采购和处方统方等重要部门要加强监管,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引导和约束本部门、本科室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形成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监督“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对各部门、各科室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工作落实,防止走过场。对自查自纠不力的部门和科室要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改正。对违反“九不准”的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积极开展民主行风评议,强化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五、以身作则,严格落实责任制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九不准”的贯彻执行,真正做到上行下效。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作为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严格遵守“九不准”,自觉维护“九不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责任追究,把本部门、本科室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医(职)德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六、弘扬社会新风,加强廉洁文化建设

贯彻落实“九不准”的要求要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三好一满意”、优质服务创建、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专项行动和贯彻执行《安徽省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等活动结合起来,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练卫生职业精神。进一步加强医院廉洁文化建设,推进廉洁文化进部门、进科室、进病房,营造浓厚廉洁文化氛围和执业环境。要注重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弘扬医疗卫生行业的光荣传统,加大对“服务之星”等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表彰和宣传力度,树立风清气正的行业新风。

中共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委员会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