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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建

关于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1-05-05点击量: []次编辑:   作者:  

各党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根据院党[2011]16号文件精神,经院党委研究,在纪念建党90周年之际,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党支部的条件与评选办法

1、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落实医院党委的工作部署;

2、落实《安医大一附院党支部工作暂行办法》,加强党支部建设,支委一班人风气正、干劲足,党员精神面貌好,支部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显著增强,为推动医院发展、服务社会百姓、凝聚职工人心、促进医院和谐,做出显著成绩;

3、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在培训发展高级知识分子方面成绩突出,严格发展程序,确保党员质量;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工作;按要求培训考察建党对象,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

4、坚持学习制度,密切党群关系,关心职工群众,了解分析党员和群众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精神文明建设、医德医风建设和文化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5、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创建学习型党支部活动,积极开展“六个一”活动,活动有声有色,效果显著。

(二)先进党支部的名额与评选办法

设先进党支部5个。在支部申报(附书面材料3000字以内)的基础上,召开支部书记和党群工作部门负责人会议进行初评,报院党委会审定并公示。

二、优秀党员的条件与评选办法

(一)优秀党员的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创先争优、创建学习型党支部等活动,爱党爱国,爱岗敬业,党性强,党风正,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

2、积极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加医院和支部开展的各项活动,以身作则,带头坚定信念,带头钻研业务,带头争创佳绩,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积极认领“党员示范岗”,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3、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医德高尚,廉洁行医,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作风严谨,为人师表;

4、业务精通,技术过硬,虚心好学,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

5、在工作岗位上认真负责,勤勤恳恳,顾全大局,乐于奉献,团结同志,关心他人,为构建和谐医院尽心尽力,深受群众好评。

(二)优秀党员的名额与评选办法

党员人数在50名(含)之内的支部推选1人,党员人数在50名以上的支部推选2人,由各支部民主推荐,在认领“党员示范岗”人员中产生。优秀党员候选人产生后,由党支部负责填写优秀党员候选人登记表,交党委工作部汇总整理,报党委会审定并公示。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与评选办法

(一)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

1、刻苦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显著;

3、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

4、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名额与评选办法

设优秀党务工作者10人,在支部委员和党群部门工作人员(不含院领导)中产生,其中支部人员7人、党群部门工作人员3人。由支部、部门推荐申报(附书面材料1500字以内),经支部书记和党群工作部门负责人会议初评,报院党委会审定并公示。

三、表彰与奖励

对评选出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医院将予以表彰,医院院报和网站将适时宣传报道有关先进事迹。

四、要求

1、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由医院党委领导,党委工作部负责组织,各党支部配合实施。

2、各党支部一定要高度重视,召开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明确评选条件、时间、方法,坚持民主评选,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切实把“带头坚定信念,带头钻研业务,带头争创佳绩,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出来,能够体现在危难之际豁得出去、在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在平时工作中看得出来的新时代共产党员的精神风貌。

3、参加评选工作的同志,要客观公正,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一视同仁,认真进行评选,真正把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出来。

4、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审批表,请在附件中下载,各党支部务必于2011年5月30日前将文字材料(电子版)报党委工作部(电子邮箱:1962yys@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报:中共安医大委员会 安徽省卫生厅党组

附件: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先进党支部推荐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