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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建

关于开展党支部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0-01-25点击量: []次编辑:   作者:  

院党[2010]3号文件

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我院党建工作,推动各党支部实施《中共安医大一附院委员会党支部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发挥党支部在医院发展、改革和稳定中的作用,经院党委研究,拟对全院27个党支部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组织领导

开展党支部工作考核由院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工作部具体组织实施,各党支部参加。党委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党委工作部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

二、时间安排

1、元月22日印发通知,对党支部工作考核进行部署。

2、元月22日-29日,为自查、准备阶段。各党支部根据考核内容,认真进行自查,整理资料,制作汇报课件(时间不超过8分钟)。

3、2月3-5日,为集中考核阶段。各党支部向考核组汇报工作,接受检查和评议。

三、考核内容及方法

考核内容:各党支部落实“暂行办法”,履行党支部职责,开展各项工作的情况,重点考核: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中心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情况;

——对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的情况;

——党支部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各项工作制度的情况;

——发展党员工作的情况;

——群众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情况;

考核办法:查阅资料,听取汇报,集中考评。

四、要求:

1、此次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重要依据。请各党支部一定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召开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明确考核内容、时间、方法及评价标准,认真自查,精心准备,确保考核如期进行。

2、参加考核人员要客观公正,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一视同仁,认真进行考评,不打“人情分”,不打“印象分”。

3、希望各党支部以此次考核为契机,对通过自查和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召开支委会,研究本支部加强党建工作的具体措施,切实做到以考核促整改,以考核促党建。

附:1、《安医大一附院党支部工作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

2、《安医大一附院党支部工作考核评分表》

二o一o年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