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22-07-27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附:
1.合肥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阜南路40号富康大厦B区3楼
咨询电话:0551-65626114
监督电话:0551-65626132
2.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合肥市井岗路1000号
联系电话:0551-12368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合肥高新区燕子河路398号
联系电话:0551-65352452
3.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服务诉求专门渠道链接
http://hssm.ahwsjd.cn:81/hssm/web/appea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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