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 : 2022-05-20点击量: []次 编辑: 宣传部 作者:
一、生育保险政策
二、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流程
1.合肥市生育保险无需进行生育备案,出院结算时一并结算。
2.省直生育保险:
1)生育备案后3-5个工作日方可享受门诊产检报销;
2)备案后,领取一份《收费通知单》,请自行复印若干份备用;
3)每次做产检携带一份《收费通知单》,产检后请医生填写;
4)每次产检后将医保卡和《收费通知单》给门诊收款员,并及时打印发票结算;
5)所有门诊产检费用必须在生孩子之前结算完毕;
6)住院的生育保险请在生孩子出院结账前,到医保办登记后再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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